
發布時間:2022-09-15 16:19
目 錄
第一部分 2021年度部門決算報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九、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十、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十一、政府采購情況表
十二、政府購買服務支出情況表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門決算說明
第三部分 2021年度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第四部分 2021年度部門績效評價情況
第一部分 2021年度部門決算報表
報表詳見附件。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門決算說明
一、單位基本情況
(一)機構設置、職責
北京市第五十一職業技能鑒定所是一家自收自支事業單位,1997年經原北京市勞動局認定,發布通告予以批準成立的,是一所面向社會的專業化職業技能鑒定機構。
北京市第五十一職業技能鑒定所事業單位法人證書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為121100007916028598,注冊地址:北京市通州區徐辛莊大街75號;法人代表:宋春楊;開辦資金:5萬元;其宗旨和業務范圍為:鉗工、銑工、磨工、車工、金屬熱處理工、手工木工、鍋爐操作工、智能樓宇管理員、焊工、中央空調系統運行操作員、制冷工、保安員、電工、制冷空調系統安裝維修工的鑒定。內部設有一個部門,全面負責北京市第五十一職業技能鑒定所的工作。
(二)人員構成情況
行政編制0人,實有人數0人;事業編制3人,實有人數3人。
二、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2021年度收、支總計156.61萬元,比上年減少47.59萬元,下降30.39%。
(一)收入決算說明
2021年度本年收入合計105.72萬元,比上年減少98.48萬元,下降93.15%,其中:財政撥款收入0萬元,占收入合計的0%;上級補助收入0萬元,占收入合計的0%;事業收入0萬元,占收入合計的0%;經營收入105.72萬元,占收入合計的100%;附屬單位上繳收入0萬元,占收入合計的0%;其他收入0萬元,占收入合計的0%。
(二)支出決算說明
2021年度本年支出合計131.55萬元,比上年減少30.45萬元,下降23.15%,其中:基本支出0萬元,占支出合計的0%;項目支出0萬元,占支出合計的0%;上繳上級支出0萬元,占支出合計的0%;經營支出131.55萬元,占支出合計的100%;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0萬元,占支出合計的0%。
三、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本年度無此項支出。
四、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本年度無此項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本年度無此項支出。
六、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收支情況
本年度無此項支出。
七、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2021年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基本支出0萬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財政撥款安排基本支出0萬元,其中:(1)工資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伙食補助費、績效工資、其他社會保障繳費、其他工資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務支出包括辦公費、印刷費、咨詢費、手續費、水費、電費、郵電費、取暖費、物業管理費、差旅費、因公出國(境)費、維修(護)費、租賃費、會議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專用材料費、勞務費、委托業務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其他交通費、其他商品和服務等支出;(3)對個人和家庭補助支出包括離休費、退休費、撫恤金、生活補助、救濟費、醫療費補助、助學金、獎勵金、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等支出。(4)其他資本性支出包括辦公設備購置、專用設備購置等。
第三部分2021年度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決算情況
不屬于“三公”經費統計范圍。
二、機關運行經費支出情況
不屬于機關運行經費統計范圍。
三、政府采購支出情況
本年度無此項支出。
四、國有資產占用情況
2021年車輛6臺,153.75萬元;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的通用設備0臺(套),單位價值100萬元以上的專用設備0臺(套)。
五、政府購買服務支出說明
本年度無此項支出。
六、專業名詞解釋
1.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2.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3.“三公”經費:是指單位通過財政撥款資金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指單位公務用車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牌照費)及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等支出;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4.機關運行經費:是指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經費支出,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5.政府采購:指各級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團體組織,使用財政性資金采購依法制定的集中目錄以內的或者采購限額標準以上的貨物、工程和服務的行為。
6.政府購買服務:是指各級國家機關將屬于自身職責范圍且適合通過市場化方式提供的服務事項,按照政府采購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條件的服務供應商承擔,并根據服務數量和質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費用的行為。
7.商業服務業等支出:反映商業服務業等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商業流通事務、涉外發展服務支出等。
第四部分 2021年度部門績效評價情況
本單位2021年無項目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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